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开县教育委员会
关于2008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
各中小学、幼儿园,县属学校,机关各科(室、馆、站):
为便于各校、各单位及早合理安排节假日相关工作,根据《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》和《开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08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》(开县府办发〔2007〕249号)精神,现将2008年端午节、中秋节、国庆节放假调休日期具体安排通知如下:
一、放假时间
1、端午节:6月7日—9日放假,共3天。其中,6月7日(星期六)照常公休,6月8日(农历五月初五,端午节)为法定节假日,6月8日(星期日)公休日调至6月9日(星期一)。
2、中秋节:9月13日—15日放假,共3天。其中,9月13日(星期六)为公休日;9月14日(农历八月十五,中秋节)为法定节假日,9月14日(星期日)公休日调至9月15日(星期一)。
3、国庆节:9月29日—10月5日放假,共7天。其中,10月1日、2日、3日,为法定节假日,9月27日(星期六)、9月28日(星期日)两个公休日调至9月29日(星期一)、30日(星期二), 10月4日(星期六)、5日(星期日)照常公休。
四、有关要求
1、节假日放假期间,各校要切实贯彻落实市、县教育行政部门关于规范学校办学行为、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的相关规定,严禁学校利用假期 办兴趣班、特长班,更不得组织学生补课。
2、放假期间,为确保全县师生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假期,各学校要认真做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, 并将值班人员名单及时上报县教委办公室(邮箱:cqkxjw@126.com),紧急信息请及时按规定程序和渠道报送。
特此通知
开县教育委员会
二OO八年六月四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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